根据目前市场状况,针对中日货物进出口箱量不平衡的特点,新海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决定于10月21日起,对上海出口至日本航线征收CIC(进出口箱量不平衡费)。
执行标准:RMB 300/600 20’/40’
付费形式:上海港预付
征收对象:上海直航货物(不包括SOC箱)
执行日期:2010年10月21日起